第一章 总则及基本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江西省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赣南医科大学是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地址: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和谐大道1号)、章贡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龙南校区(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镇)。
第四条 招收专业及学制
1、招收专业: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
2、学制:3年。
3、招生名额:10名,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及签证管理的有关要求,临床医学专业不招录色弱、色盲考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招收来华留学生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学历要求:在本科学习阶段的学业优良,申请时需有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关毕业证明,申请学生需持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汉语要求:来华留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要在毕业前通过HSK-4级考试。
3、其他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笔试和/或者面试);递交赣南医科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登记表、研究计划、符合我国要求的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流水证明、两封由本科就读大学副教授以上或具有相当职称人士的推荐信。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七条 奖助学金设置
江西省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5000元/人,按省政府分配指标及文件评审,分三年发放,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8000元,第三年9000元。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八条 收费标准
1、学费:18000元/年。
2、住宿费:学校免费提供三人间住宿。
3、杂费:1500元/年,包括医疗保险800元/年、居留许可400元/年和体检费300元/年。
第九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必须在我校教学医院完成临床轮转。
第十条 颁发证书
取得赣南医科大学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及格,准予毕业,颁发加盖“赣南医科大学”公章及钢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1、招生部门:赣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赣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3、邮政编码:341000
4、联系电话:(0797)8169675 (电话/传真)
5、招考网址:https://wsb.gmu.cn/
6、Email:iec@gmu.edu.cn
第十二条 本招生简章由赣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